贵州省科协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Guizhou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GZAST),简称贵州省科协,是全省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中共贵州省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中国科协的地方组织。成立于1959年4月1日,现位于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40号。

地域类别: 省级

成立时间:1959年04月

所在地: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1951

1月

贵州省解放后成立的第一个省级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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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

成立贵州科普筹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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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10日

成立贵阳科联筹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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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

3月

14日

中央编委同意贵州科普筹委会和贵阳科联筹委会编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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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17日

贵州科普筹委会第一次科普流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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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

6月

全国科普常委朱兆祥来贵州检查和协助推动科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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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

4月

贵阳科联筹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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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

8月

15日~19日

贵州科普筹委会和贵阳科联筹委会联合召开贵州省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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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

2月

《科学与技术》(半月刊)正式创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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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19日

贵州代表团出席中国科协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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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

4月

1日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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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5月

1960年5月,周恩来在贵州视察时接见贵州省科协主席罗登义(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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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

11月

《贵州科学小报》出试刊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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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

1月

1日

《贵州科学小报》正式创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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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

12月

《贵州科学小报》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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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

12月

《贵州科学小报》更改为《科学试验》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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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

1月

省科协解散,活动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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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

10月

《贵州科技报》出试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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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1月

7日

《贵州科技报》正式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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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1月

18日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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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省科协在全省建立科教电影放映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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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县(市、区)恢复建立了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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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6月

省科协举办贵州省首届青少年科技作品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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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7月

创办《大众科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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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省科协举办首届青少年科技夏令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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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6日~12日

省科协第二次代表大会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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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4月

20日

第七砂轮厂科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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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组织对野生白三叶草资源进行综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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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7月

开展中低产田土改良利用综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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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1月

贵州省科协培训中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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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水族语言的《稻田灭敌》被评为优秀科教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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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对贵州“百里杜鹃林”进行综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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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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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对黔北、黔西北、黔西等三大片区的农业发展进行综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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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4月

全省开展第一个青少年“爱科学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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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贵州大理石资源开发利用前景综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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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25日~28日

省科协第三次代表大会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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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2月

28日

成立贵州省科技扶贫服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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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对武陵山区贵州境内9县1特区进行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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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胡锦涛在贵州工作期间接见贵州省出席中国科协“三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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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9月17日~10月27日

开展岩溶洞穴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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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副省长、省科技扶贫服务团团长徐采栋(左)在贵阳市花溪乡党武与气象专家李良骐一起向少数民族青年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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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3月

省科协成立法律顾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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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贵州省科技界参加贵州省友好访问团赴奥地利和美国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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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1987年7月,邓小平在北戴河接见贵州省科技工作者代表、省科协常委李桂莲(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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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28日

贵州省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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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开展的“讲理想、比贡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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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科技扶贫服务专业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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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1月

省科技扶贫服务团设立科技扶贫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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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开展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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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湄潭、印江等被列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第四周期合作项目受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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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对贵阳市云岩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考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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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贵州洞穴资源开发与保护国际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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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对从事兴办各种形式的民办科技实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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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砂集团青年工程师陈俊喜获首届中国科协青年科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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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4月

4月21日~5月8日

邀请国内和日本建筑学者对侗族“干栏”建筑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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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2日

贵阳市南明区大南街道科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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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9月26日~10月1日

省科协和贵阳市科协联合举办科技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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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3日~16日

向国务院提出了《加速我国江河流域综合开发治理的建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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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3月

对贵州“两烟”(烤烟、卷烟)进行专题性和综合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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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省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和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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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28日~31日

省科协第四次代表大会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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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全省9个市(州、地)和8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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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科学》杂志荣获的首届国家科技期刊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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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青年科技奖”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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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2月,江泽民在贵州视察时接见贵州省科协副主席刘振业(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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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6月

16日

黔东南自治州雷山县西江区建立全省第一个少数民族科普宣传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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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1月

省科协恢复为省政协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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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应日本建筑学会邀请,以省土木建筑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罗德启为团长的贵州建筑考察团赴日本考察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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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贵州科技报》被评为三星级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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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11月

24日

省人民政府在贵阳召开贵州省首届青年科学技术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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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1月

“贵州省科达律师事务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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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29日

印发《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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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3月

开展第一个“贵州省科技日”系列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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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2日

贵州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贵州省保障科学技术协会活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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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29日

省科协第五次代表大会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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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六盘水市中医药学会程友福主任医师论文《中西医结合治疗肝硬化腹水》获大会金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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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7月

17日

贵州省科技进修学院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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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1997年8月 《条例》知识竞赛抽奖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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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1997年9月29日,首次“贵州省青年科学家论坛”在贵阳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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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12月

《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科协工作的领导 充分发挥科协作用的决定》(省发[1998]37号)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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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清镇、福泉三县(市)被列为首批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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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开展“贵州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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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4月

13日

省科协在国际互联网上正式建立“贵州省科协国际互联网站(中国公众科技网•贵阳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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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贵州省科协被评为全国科技扶贫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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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

贵州科技馆举行奠基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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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3月

24日

省科协召开迎接西部大开发专家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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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举办《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眛》大型图片巡回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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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3月

10日

首批“贵州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贵州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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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中国科协为省科协配备第一辆科普大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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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3月

召开“贵州省学会工作改革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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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举行贵州省首届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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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

通过《贵州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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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2002年7月,省科协第六次代表大会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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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13日~15日

召开全国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技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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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召开二十一世纪贵州城市建筑、环境与地域文化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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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4月

组织开展“依靠科学,抗击非典”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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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23日

《贵州省科协年度重点学术活动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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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3日

举办“数字贵州”地理空间信息基础建设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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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25日

省反邪教协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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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22日

经济发展与西部大开发院士报告会在贵阳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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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

第六届西部发展论坛在贵阳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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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创建工作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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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1月

省科协在全省科协系统实行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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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9日

《贵州科技报》更名改版为《科学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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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26日

举办司马南教授科学报告会——“从神功到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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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

举办了纪念《科普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大型科普宣传和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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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3月

举办“中法文化年•绥阳洞穴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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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组织开展了“科学发展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篇——大自然的警示与启示”专题巡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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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

举办“贵州科技创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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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9日

举行贵阳市科技馆奠基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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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11月1日~12月30日

组织开展首届贵州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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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贵州省开展首次公民科学素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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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1月

大力推进学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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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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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省科协组织专家到基层开展果树种植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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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贵州科技馆正式落成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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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贵州开始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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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7月

刘云山在贵州调研时参观贵州科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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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林树森在省科协七大上作形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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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9日

召开省科协第七次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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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黔南州科协“科普大篷车走进水乡学校”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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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协、黔南州科协、贵州科技馆组织开展科普大篷车下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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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省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被评为全国科普惠农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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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1月

省科协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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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实施“科技致富二传手培训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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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四送一训”科普惠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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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贵州省科协学术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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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第六届海峡两岸休闲农业发展学术研讨会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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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

省科协邀请专家到基层做果树种植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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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

我省著名的农业专家李桂莲在龙里县谷定村现场向农民传授科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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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21日

贵州省“中国科协七大代表”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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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08〕17号)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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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1月

省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将《纲要》工作纳入省直绩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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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14日

第24届贵州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在遵义市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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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27日

召开贵州省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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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省科协组织参加省直机关“迎国庆颂贵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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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4月

24日

“百万公众网络学习工程”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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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在黔东南州凯里市举办黔东南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发展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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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博士论坛”和“学术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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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开展了针对博士的基本情况、人才构成、作用发挥、存在问题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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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建立常委联系县科协工作制度和省科协常委下基层活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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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编制贵州省科普工作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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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

《科学快报》报道了贵州赤水丹霞和“中国丹霞”(China Danxia)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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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1月

《科学快报》、《大众科学》杂志社正式划转《当代贵州》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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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29日

举办了“贵州工业强省院士专家论坛暨引聘科技专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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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凯里学院院士专家工作站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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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7月

中国科协与贵州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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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举办“院士专家援黔行动计划—遵义革命老区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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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30日

省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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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贵州科技馆实施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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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4月

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筹备工作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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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23日

签署了《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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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

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女科学家高层论坛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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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27日

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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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第三届高端装备制造与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合作推进会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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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组织对威宁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调研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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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迤那镇利民中草药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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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7月

12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考察毕节市科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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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21日~22日

举办“第三届中法药学交流会暨产业化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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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31日

举办了“院士专家援黔行动——遵义革命老区行(2014)”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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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30日

贵州日报头版头条刊登省科协帮我威宁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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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12日

举办了首届“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知识电视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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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3月

27日

举办首届贵州省“青少年科技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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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3日~16日

开展“院士专家援黔行动——金州行”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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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24日~28日

“海内外专家助推贵州生物医药发展国际会议”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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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院士专家援黔——万峰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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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23日

贵州省农技协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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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7日

贵州省第二届全民科协素质知识电视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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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31日

贵州省公民基本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十二五确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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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2月

5日

2016年全省科协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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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日

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州省分行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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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17日

举办第二届贵州省“青少年科技节”暨第31届贵州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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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5月15日~7月30日

开展北盘江片区生态保护治理和整体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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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省领导与中国科协九大贵州代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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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17日

贵州科技馆改造升级重新开放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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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制定出台了《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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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12日

第三届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知识电视大赛颁奖嘉宾与获奖选手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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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

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张美圣调研贵定县云雾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铁皮石斛种植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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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

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张美圣在台江县翁腮村调研科技精准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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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中国流动科技馆印江站巡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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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与贵州电视台联合打造的科普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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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

印发《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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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

印发《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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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2月

22日

贵州省全省科协工作会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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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5日~16日

贵州省第三届科技节暨第32届贵州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在黔南州龙里县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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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30日

组织开展了首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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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18日~20日

“院士专家援黔行动——走进大美黔东南”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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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6日

中国科协、国务院扶贫办、农业部联合在贵阳主办的“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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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28日

第四届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知识电视大赛总决赛在贵阳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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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2017年12月28日,徐善衍出席遵义市科技馆开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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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3月

19日

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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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至31日,省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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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4月1日

贵州省第4届贵州省“青少年科技节”在遵义师范学院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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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2018年4月23日,张美圣一行在北师大附属小学调研校园科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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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19日~24日

第十八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暨2018世界青少年机器人邀请赛在贵州大学隆重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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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3月

28日

贵州省科协召开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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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8日

贵州省科协与贵师大联手打造舞台剧—— 《天眼之魂》举行首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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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4月

16日

贵州省政府副省长王世杰调研督导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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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5日

贵州省科协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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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25日~26日

中国科协2020年基层科普区域性交流观摩活动 (西南片区)在贵州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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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3月

5日

贵州省科协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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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30日

贵州省科协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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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促进学科间的联系和渗透,推动自主创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建设贵州科技思想库。

()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

()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

()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十一)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兴办符合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承担、指导科普活动场馆的建设和管理。

办公室

组织人事部

调研宣传部

学会学术部

科学技术普及部

国际联络部

计划财务部

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

反邪教协会办公室

机关服务中心

贵州科技馆

院士专家服务中心

科普创新服务中心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实施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

2018年3月31日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第五十八条规定,结合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实际,制定《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是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共贵州省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地方组织,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委员会的参加单位。

第二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科学文化氛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提供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社会组织,贵州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三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统称省级学会),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及基层组织组成。

第四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依法、依本《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科学技术交流和协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第二章  

第六条 坚持以政治引领、政治吸纳作为根本任务,密切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引领、政策法律咨询和帮扶服务工作,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学技术工作者之家,不断夯实党在科技界的执政基础。

第七条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服务以大数据为引领的区域创新发展战略。

第八条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第九条 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第十条 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宣传优秀科学家、杰出科技人才,树立科技界精神文明标兵,培育科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一条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有关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建设具有中国特色、贵州特点的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

第十二条 组织省级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

第十四条 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海外科技人才来黔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 加强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六条 加强科协组织自身建设,健全科协组织体系,加强科协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 兴办符合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第三章  

第十八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学会和基层组织,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成为同级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

学会和基层组织发展个人会员。个人会员比较集中的学会和基层组织,可设团体会员。

第十九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团体会员可推选代表参加同级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参加同级科学技术协会的活动,对同级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并进行监督。

团体会员须遵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本《实施细则》,接受同级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执行同级科学技术协会的决议和决定,开展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活动,承担同级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由学会和基层组织章程规定。

第四章  领导机构

第二十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领导机构。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会是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第二十一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二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经省级学会、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基层组织及有关方面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二十三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制定和修改本《实施细则》;

四、选举产生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二十五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

三、审议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报告;

四、决定授予荣誉职务或荣誉称号;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领导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实施委员会确定的任务,批准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委员的变更、增补或撤销,会员的接纳、退出或处罚;决定常务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副主席的调整,并提交委员会会议批准。

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也可由主席委托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协助审议需经常务委员会审定的有关事项和督促落实相关工作。

实行挂职副主席定期驻会制度。

第二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聘请成就卓著的国内科学家和外籍科学家为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顾问。

第二十九条 全委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应珍惜荣誉,遵守纪律,认真履职。全委会委员连续2次无故缺席全委会会议,没有正常履职的,应辞去全委会委员职务;常务委员会委员3次无故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没有正常履职的,应辞去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为严重违纪受到查处或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撤销委员职务,同时终止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第五章  省级学会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省级学会是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的学科组建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社会团体。

第三十一条 加入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承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遵守本《实施细则》;

二、按照国家和贵州省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依法登记;

三、学术带头人应在相关领域有重要影响,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数量达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要求;

四、经常开展省内外、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和科学技术普及能力;

五、有实体办事机构、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省级学会,向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提出申请,经常务委员会批准,即成为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

省级学会退出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须经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三条 省级学会接受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执行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决议,承担并完成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的任务,选举代表参加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

省级学会在业务上接受相应的全国学会的指导。

第三十四条 省级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每3-5年举行一次,决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批准学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修改会章,选举新的理事会和监事会(监事)。

第三十五条  省级学会理事会接受监事会(监事)的监督,办事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省级学会应改革学会治理结构、治理方式,实行理事会聘任秘书长制,推动秘书长职业化。办事机构挂靠单位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挂靠单位与学会权责关系。

第三十六条  具备条件的学会要建立党的组织,不够条件的要建立联合党支部,履行党建责任,做好学会党建工作。

第三十七条  鼓励学科相近、联系密切的省级学会成立学会联合体,有条件的学会联合体应设立党的工作机构。学会联合体为非法人社团组织,其成立或解散须经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八条  省级学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给予限期整改、警告、撤销团体会员资格等处罚:

一、党的建设软弱无力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履职不力、组织涣散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限期整改后仍无明显改进的,经批准,给予警告处分;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本《实施细则》,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经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撤销团体会员资格。

第六章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

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地方科学技术协会是指市(州)、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地方科学技术协会是地方同级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地方组织。

市(州)科学技术协会由同级学会、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和基层组织组成,接受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

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由同级学会和乡镇、街道科学技术协会,以及接受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业务指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协、社区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等基层组织组成,接受市(州)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

各级学会接受同级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业务上接受相应的上级学会的指导。

乡镇、街道、社区科学技术协会联系指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有关科学技术普及组织。

第四十条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执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本《实施细则》和上级科学技术协会决议,承担上级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的任务,选举代表参加上级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

第四十一条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决定本地区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副主席选举结果应报上一级科学技术协会备案。

第七章  基层组织

第四十二条 基层组织是指科学技术工作者集中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园区、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区)等建立的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基层组织受所在单位或地区党组织领导,依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本《实施细则》开展活动。

第四十三条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园区、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申请成立科协,须按隶属关系向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或地方科学技术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成立,即为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或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的基层组织。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和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可依规模和影响发展符合条件的基层组织作为团体会员。

第四十四条  园区科学技术协会审批驻区企业成立科学技术协会,并报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或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备案。

第四十五条  基层组织代表大会每四至五年举行一次,决定本协会的工作任务,审议和批准其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本协会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  基层组织长期不能开展活动或严重违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本《实施细则》,通知其限期整顿。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要求的,经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会或地方科学技术协会批准,撤销其团体会员资格。

第四十七条  基层组织应立足自身特点,动员和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学技术,推广实用技术,助力创新驱动和精准扶贫,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脱贫攻坚。

第四十八条  基层组织应大力发展个人会员,及时准确反映基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建好科学技术工作者之家、广交科学技术工作者之友,倡导科学精神,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合法权益。

第八章  工作人员

第四十九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对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国家和贵州省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十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学会对其工作人员根据其编制性质和管理的需要,执行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人员应热爱科学技术协会的事业,牢固树立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的思想,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和基层,密切联系和真诚服务科学技术工作者,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社会活动能力。

第五十二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五十三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及所属团体工作人员应自觉加强纪律和道德约束,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科学技术协会作为科学技术工作者之家的良好形象,不得肆意贬损诋毁。如有违犯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九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五十四条  经费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资助;

三、捐赠;

四、会费;

五、企事业收入;

六、其他收入。

第五十五条  建立学术交流、科学普及、人才举荐和奖励等专项基金。

第五十六条  建立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民主理财管理体制。

第五十七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的经费、资产,以及国家和地方拨给科学技术协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十章 

第五十八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会徽由古天象仪、航天器、齿轮、麦穗、蛇杖以及中文和英文标出的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名称组成。

第五十九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会徽可在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在出版物上印制,也可制作成徽章佩戴。

第十一章  

第六十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简称贵州省科协。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会址设在贵阳。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英文全称为:GUIZHOU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GZAST。

第六十一条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依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本《实施细则》,制定、修订相关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  省级学会可根据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本《实施细则》,制定学会章程,并报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批准。

第六十三条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和基层组织可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及本《实施细则》制定实施办法。

第六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

       第六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经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通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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