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的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建设与发展研讨会在京举办。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副部长杨书宣、科技期刊处处长王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人事处处长宋丽娟,中华中医药学会副秘书长陆静,辽宁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石岩、甘肃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李应东、福建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赵红佳、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党委书记李浩、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院长胡元会、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党委书记于永铎、广东省第二中医院院长刘军、北京中医药大学厦门医院院长裴晓华、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院长毛静远、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院长刘良徛、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院长柳越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院长孙增涛等30余位专家现场参会,部分专家委员会委员及共建单位代表线上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展研究办公室主任张霄潇主持。

杨书宣指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才评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人才评价导向,破四唯,立新标。两年来,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完善各项机制建设,在多家科研和医疗机构人才评价中试点应用,受到了广泛关注和支持。党的二十大对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及促进中医药传承的创新发展都做出了重要的部署。建议下一步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持续提升案例的规模和质量,服务中医药人才的成长,积极推进人才评价应用,持续提升案例库的影响力。
陆静指出,中国科协以支撑服务临床医生评价改革为目标,委托中华中医药学会建设“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推动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通过以临床案例为抓手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希望中医药临床案例能够全面系统地参与到中医药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的各个环节,依托案例库平台,为中医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经过两年多的建设,案例库已经在平台和机制建设、案例内容建设、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与会专家的肯定。针对案例撰写规范与评审标准、案例与人才评价应用、案例与教育教学结合、TOP100优秀案例遴选等方面内容与会专家进行了深入研讨,为案例库下一步建设凝聚共识,指明发展方向。
中华中医药学会供稿